辽宁省:3家省外资质单位符合报告登记条件,信息公示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经第38号、第41号修订)第二十三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开展活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报送检测项目清单,接受监管。按照《辽宁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符合报告登记条件的资质单位及人员公示如下(有效期一年):
资质单位 | 资质证书编号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资质等级 | 通过能力核实人员 |
天津市防雷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1022017001 | 2027年9月4日 | 甲级 | 赵伟、邵晨、位正苗 |
江苏托尔检测 有限公司 | 1102017013 | 2027年8月30日 | 甲级 | 冯旺、杨文渊、刘洪顺、贾鹏 |
吉林省宇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072017002 | 2026年12月31日 | 甲级 | 刘勇、高元力、王程研、张川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