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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8 16:21
近日,辽宁省发改委、环保、住建、交通、水利、气象等13个部门联合召开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省级协调会议,研讨辽宁省雷电灾害风险区划, 共商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联合推进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 会议认为,防雷安全管理重点是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雷电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即按照规定要求安装防雷装置、维护防雷装置等。应当将防雷工程纳入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中,以建设工程项目或工程类别划分存在管理职责交叉的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职责,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事先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检测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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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6 16:48
8月4日,福建省气象局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福州联合组织召开福建省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协调会。省编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法制办、省通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南昌铁路局福建铁路办事处、民航福建监管局等单位代表出席会议。参会代表围绕《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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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6 16:21
防雷检测是保障油田雷雨季节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3月20日以来,胜利油田技术检测中心下属的防雷与地震评价中心抽调精干检测力量,通过积极协调,加快运行,赶在雨季来临之前完成了18家主要开发单位的检测工作。之后再接再厉,于7月20日圆满完成油田第一阶段防雷检测工作,共检测管理局、分公司、工程公司二级单位65家,防雷装置接地点85396个,发现隐患问题1315处,接地电阻合格率99.1%。在检测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好整改的当场整改、现场检测;短时间内不易整改的,耐心解释标准规范中的具体要求,提供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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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4 15:47
近日,甘南州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建立各部门联合审批、检查、执法、宣传、培训的防雷安全监管机制。《通知》要求,建立联合审批机制,气象部门要依托建设、发改、安监、消防等部门的项目审批关口,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度检查内容,充分发挥安监、消防等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工场所的监管力量,每年联合开展1至2次防雷专项检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气象部门要通过与安监、消防、发改、建设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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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4 15:46
各市气象局、安监局,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安委办《201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区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自治区气象局和自治区安监局联合向全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全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宁气发〔2017〕6号),并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17年5月15日-19日,对全区易燃易爆场所和危化企业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进行了抽查督查。现将此次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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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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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16:53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中国气象局相关文件精神,省住建厅省气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青海省建设工程防雷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工〔2017〕315号),该通知明确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责任。一是明确了住建和气象部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交叉部分的行政许可范围和监管责任;二是明确了住建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三是明确了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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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16:51
第八届全国防雷技术交流研讨会暨乐清市防雷电气行业协会年会政策解读智能防雷浙江乐清2017年9月21日-23日主办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股份(832340)承办单位:防雷工程网(www.flgc.ibicn.com) 找防雷电商平台(www.zhaofanglei.com) 乐清市防雷电气行业协会【协办单位】:中国建筑学会建筑雷电防护学术委员会、中国气象服务协会防雷减灾委员会、中国气象服务协会、深圳市防雷协会、上海市防雷协会、河南省防雷协会、湖北省防雷协会、湖南省防雷协会、山西省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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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1:45
EN 61643-11:2002+A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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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1:45
YD/T1235.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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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1:45
GB18802.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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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1:44
GB18802.2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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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1:44
QX1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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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1:44
GB18802.2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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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1:44
EN 61643-11:2002+A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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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1:44
GA17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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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1:44
IEC61643-2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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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1:43
YD/T 154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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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1:40
YD/T1235.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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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3 16:46
上海市气象局日前出台的《上海市防雷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行,现已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这是全国首个对防雷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活动作出规定的规范性文件。 据悉,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市气象主管机构官方网站等媒体上公开防雷服务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办法》规定防雷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周期为三个自然年,依据3年内防雷服务企业在信用方面的表现,将防雷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D四级,其中A级为优秀信用企业,信用评分达到80分以上。根据等次由低到高